Diego Quaglioni主讲:中世纪法律中的婚姻

发布者:余洁发布时间:2022-04-17浏览次数:106

2022年4月13日晚,“私法统一化如何可能:罗马共同法与新共同法”特邀嘉宾讲座“中世纪法律中的婚姻”在文澴楼中意学院625如期举行。本期讲座由欧洲著名法律史专家,意大利特伦托大学法律史教授、法学院前院长 Diego Quaglioni教授担任主讲人,我校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意学院意方执行院长黄美玲教授担任主持人,线上线下近百位学者学子参加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Quaglioni教授首先介绍了中世纪教会法的婚姻要素。即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障碍性条款的前提下,依据当下的合意,明确、自愿地结成夫妻。家庭的许可、证人的出席、书面证明等规范仪式并不是强制的,聘礼和嫁资等习俗亦不影响婚姻的有效性。

随后,Quaglioni教授讲述了中世纪婚姻要素的变革及其背后所蕴含的婚姻实质的变革。婚姻中有关于聘礼和嫁资条款协议的出现意味着婚姻开始转向一种经济面向。紧接着,Quaglioni教授对罗马法中的婚姻与教会法中的婚姻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指出罗马家庭的政治属性和家父权的至高无上要求子女的婚姻必须获得家父的同意;而教会法因其教义的神圣性更关心缔结婚姻时的自由意志和双方合意。罗马法中的婚姻重视法律形式,被称为“符合法律的婚姻”(lawful marriage);而教会法中的婚姻注重内心真意,被称为“合乎理性的婚姻”(legitimate marriage)。最后,Quaglioni教授以中世纪佛罗伦萨订婚合同范本为例再次对婚姻中所包含的经济利益加以说明,并给出了注释法学派对于婚姻要素的解释,重申了婚姻要素转变的背后总是暗含着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巨大变革。



讲座尾声,Quaglioni教授为学生答疑解惑,回答了教会法中合乎理性的婚姻的重要性以及这种合法性与自由意志的关联。Quaglioni教授表示,对于市民社会来说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纽带,因此会受到诸多限制,而教会法的教义是自由意志坚定的捍卫者,这对于现代意义上的婚姻自由也有着积极的影响。

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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