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合作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陈茹发布时间:2022-11-21浏览次数:10

全校师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 相关通知,学校拟组织开展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合作奖学金项目人员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州大学欧文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 https://www.uci.edu/)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每年联合资助优秀中国青年赴该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资助计划与类别

(一)协议名额:45/

(二)选派类别:

攻读学位硕士研究生:15/

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30/

(三)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攻读学位硕士研究生留学与资助期限12-24个月

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留学与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四)资助领域

加州大学欧文分校亨利·萨谬理工程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所有学科领域。


三、资助内容

(一)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前24个月的学费(含国际学生学费)、中国政府规定标准的奖学金生活费(含海外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提供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4个月的学费(含国际学生学费)、中国政府规定标准的奖学金生活费(包括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二)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在学生保持良好学业成绩的情况下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第3年起的全额学费和健康保险,另将以助学金、助教或助研形式提供生活津贴,使其所获得资助水平与在同一项目就读的其他博士研究生一致;录取至亨利·萨谬理工程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欧文分校将为录取人员争取助教岗位等机会。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选拔对象: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 年龄不超过35岁(198711日以后出生)。

2. 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3. 我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

1.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711日以后出生)。

2. 申请时应为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具有学士学位的我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3. 不接受现在国外学习/工作人员的申请。

(四)申请人须符合以下英语条件之一(申请时尚未满足英语要求的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提交英语合格证明):

1. 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 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6. 参加由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由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单独出具英语合格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 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6. 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六)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程序时无须提供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出具的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

(七)申请人如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程序并获得国家公派赴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留学资格,须自行按照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要求申请入学。


五、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20221130日前,申请人应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与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合作奖学金

(二)申请人向学校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后,应于 2022113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国际交流部。所提交书面材料应于网上申报上传材料一致。所需申请材料及准备说明详见网页(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98)。同时,申请人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大厅进行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审批备案

(三)学院审核推荐

学院于20221130日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将相应评价填入申请表主表《单位意见推荐表》,并签字盖章。

(四)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于2022125日前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212月底前完成评审程序,并将评审结果及获得奖学金提名人员名单告知申请人及加州大学欧文分校。

(六)申请人按照加州大学欧文分校时间安排及要求,自行向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申请博士或硕士入学。

(七)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将于20233月底前完成所有评审程序,确定录取及学费资助人员,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本人及国家留学基金委。

(八)2023415日前,奖学金获得者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确认是否接受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入学通知书及合作奖学金资助。

(九)20234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加州大学欧文分校按照各自要求发放奖学金材料及正式入学通知书。

(十)20235月起,录取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同时自行与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具体时间以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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